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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福建节日
福建节日民俗千姿百态

    节日民俗千姿百态,包括了以农历记时的传统节日,以公历行事的纪庆节日,以及少数民族节日。

 


   
    上古时期,闽族的先民们以图腾和其他原始崇拜,作为自己的节日与节俗。汉、晋以降,尤其是唐代,北方移民带来了中原的岁时节庆。从此,中原节俗在福建特定的经济、地理环境中传承、发展、变异。宋、元时期,福建海上交通发达,对外经济交往频繁。这一特点也渗入传统节日节俗之中。在闽南地区,中秋节点塔灯、“烧塔仔”之俗,意在企盼出洋谋生的亲人归来;七夕的织女,从一个变为七个,称“七娘妈”,且成了儿童的守护神,这也与亲人长年出洋有关。同时,一些外来的节日,如穆斯林的圣纪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传入闽南一带。但在闽西、北地区,却又相当完整地保留着中原古风。有明一代,某些不合时宜的节日,诸如社日、寒食等,逐渐被淡化、淘汰。 

    节日节俗的游乐性增强,奢侈之风甚炽,如元宵节的花灯烟火、端午节的龙舟竞渡、中元节的普度等等,极事铺张。同时,在一些节俗中,融入了抵御外族入侵的爱国主义精神。如在闽东一些地方,为纪念和歌颂抗倭民族英雄戚继光,有中秋曳石之举;莆仙地区及惠北一带,于春节期间的初二、初五为“探亡日”与“做大岁”,则是对倭寇入侵的暴虐行为的抗议。这些习俗均为全国所仅有。清代大致沿袭明朝旧例。不过,清初反清复明斗争及其不屈不挠的精神也体现在一些地区的节俗中。如郑成功的家乡南安金井不过清明节,扫墓改在上已节进行;莆仙地区百姓,为抗议清兵屠杀,把春节的春联改为白额红联。其后相沿成习,流传至今。随着资本主义入侵,基督教传入福建。教会的节日如圣诞节(俗称“天主诞”),也在一些城乡出现。民国期间以公历行事,在继承传统节日的同时,出现了诸如元旦、教师节、植树节等等纪庆节日。 

    1949年后,政府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有意义的日子为新兴节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建军节、国庆节等,更丰富了纪庆节日的内容。并且,传统节日在摈弃陋习的基础上,发扬良风美俗,赋予新的意义。 

    福建的少数民族主要是畲族,还有回族、满族、蒙古族与高山族等。少数民族的许多节日,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除夕等等,与汉族大致相同,但也保留了本民族独具特色的节日节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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