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有些直自愿的,有些可能就是没有办法的,为此,15日起,全国将使用统一的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游客在旅行社推荐的购物点买到假货,旅行社要先行赔付。游客旅游可放心了。
省旅游质监所李朝宁所长介绍,目前福州旅行社所使用的合同未进行统一,不少旅行社在合同中对游客的责任以及违约事项规定达十多个条款,却未对旅行社的违约进行说明。而游客遭遇旅行社取消合同,多是双方协商解决。另外,目前福州不少旅行社推出的港澳游、海南游、北京游,行程中购物点甚至比景点还多。而游客买到伪劣商品,普遍是旅行社协助退货,有些旅行社甚至推卸责任。使用新版合同后,这些现象将受到遏制。
新版合同规定,游客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点买到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新版合同还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得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以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新版合同首次对旅行社违约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规定组团社在出发前7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