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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旅游公司新聘员工无住处 好心留宿却遇贼
发布时间:2011/8/29 作者:同游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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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一旅游公司主管出于好心,让一名新招聘来尚无住处的员工到自己家中居住,没想到却引狼入室。新员工趁主管外出之机盗走其家中财物,甚至编造谎言敲诈勒索。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据介绍,顾某在深圳某旅游公司负责招聘员工。今年6月中旬,顾某开始在人才市场为公司招工。在熙熙攘攘的应聘队伍中,顾某选中一位“90后”李某。在对李某进行简单询问之后,得知李某刚到深圳没有住处,好心的顾某便让李某和自己一起住。于是李某当晚就暂时落脚在顾某家中。

    第二天下午,顾某因公事需外出,李某主动提出将他反锁在房内。顾某于是将房门反锁,然后离开住处。李某一人留在房内,先找来螺丝刀和菜刀撬开房间门锁,盗走顾某的2部台式电脑和3部手机,当天便将电脑卖给南山区一家电脑维修店,得款人民币1180元。

    当晚,顾某回到家中,发现李某不在,房内电脑和手机都不见了,赶紧联系李某。此时,李某得知顾某电脑中有许多重要资料,便发信息给顾某,谎称电脑未卖掉,如顾某想要回电脑,就得汇3000元给他。随后,李某将自己银行卡账号发给顾某。当晚,顾某告诉李某,已汇款过去,但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到账,而实际并未汇款。李某以为顾某已汇款,便将他卖电脑的那家维修店地址告诉了顾某。顾某在公安民警帮助下,找回了被盗卖的电脑。在2011年7月3日,李某在某网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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