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今日起,深圳市公安局将接受深圳户籍居民赴台个人游申请。9月1日非深圳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启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同样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申请赴台个人游时,申请人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及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在深圳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申请。
深圳市公安局将为申请人签发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收费标准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G”签注20元/次。
申请人在申请时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办理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申请。
值得留意的是,取得赴台个人游签注的市民,应通过深圳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许可后,方可赴台旅游。
具体办证须知,市民可于28日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3e.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