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单次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单次,广州领区受理,办理时长约7-10,签证有效期使馆批,单次停留使馆批,单次入境。参考价1680 元/人,含签证费与材料审核,具体以客服确认的领区政策为准。材料清单按申请人在职/无业/退休/学生分类列明,按清单准备即可,我们负责审核、预约与进度跟踪。
所需材料按申请人身份选择,★ 为必备项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可联系我们索取模板)
- 护照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相片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 身份证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翻译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户口本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原件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 结婚证明资料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原件
近期(一个月之内)由雇主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职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包括负责人签字并有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联系人;
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访问目的以及停留时间;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单位资质证明复印
请提供申请人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原件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 责任担保函原件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 邀请方其它资料原件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个人资产证明
- 活期资金证明原件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复印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 住宿安排复印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复印
请按照要求提供覆盖全程旅游保险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可联系我们索取模板)
- 护照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相片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 身份证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翻译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户口本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原件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 结婚证明资料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无业人群证明资料原件
1、已婚者: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及经由中国外交部和塞浦路斯使馆进行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
2、单身/离异/丧偶者: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原件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 责任担保函原件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 邀请方其它资料原件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个人资产证明
- 活期资金证明原件
申请人本人(或出资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复印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 住宿安排复印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复印
请按照要求提供覆盖全程旅游保险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可联系我们索取模板)
- 护照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相片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 身份证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翻译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户口本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原件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 结婚证明资料复印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退休证原件
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原件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 责任担保函原件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 邀请方其它资料原件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个人资产证明
-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原件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以上记录,余额建议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对账单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复印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 住宿安排复印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复印
请按照要求提供覆盖全程旅游保险
个人基本资料
- 个人资料表复印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可联系我们索取模板)
- 护照原件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相片原件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 身份证复印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翻译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户口本原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原件
证明申请人与邀请方之间亲属关系的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经外交部和塞浦路斯大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果适用。
- 学校证明原件
请提供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包括学校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的出勤率、学制等信息,学校是否准假以及准假人的姓名和职位等内容。
- 学生证复印
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原件
1.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2. 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 )
3.经过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原件 (双认证,内含翻译)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 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请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原件
注明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地址、电话和职业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需包括:
出行目的;
停留时间;
访问期间由谁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同时提供塞浦路斯邀请方亲人/朋友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居留许可复印件以及草皮本的复印件(如果适用)。
- 责任担保函原件
塞浦路斯邀请方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此表格可在下载申请表下载。“责任担保函”同时也需要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申请人须将公证后的邀请函和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同时邀请方须将邀请函、担保函以及邀请方的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使馆(传真、邮件或邮寄)
申请者在提供了上述的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之外,使馆还要求其塞浦路斯邀请方将这两份文件的扫描版 发送给使馆(邮件或传真)。
- 邀请方其它资料原件
由邀请方在塞浦路斯任意银行开具的有效期为10年、金额为854欧元的银行资金担保。此资金担保需由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盖章生效。
个人资产证明
- 学生资金证明原件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旅行计划资料
- 机票预订单复印
机票预订单及/或行程安排 (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首次行程的机票预订单即可。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 住宿安排复印
由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如在亲属/朋友处住宿,该亲属/朋友需在邀请函中注明。
国际医疗保险
- 国际医疗保险复印
请按照要求提供覆盖全程旅游保险
材料按申请人身份分类整理,具体领区可能有补充要求,提交前客服会再核对一遍。
办理流程
- 1提交材料
按清单准备材料,拍照或扫描发给我们,客服逐项核对缺件。
- 2审核与预约
专员二次审核,确认领区与签证类型,代填表、代预约(7-10)。
- 3递交领馆
按领区要求递交或面签,全程跟踪进度,补件第一时间通知。
- 4出签寄回
出签后核对签证页信息,顺丰寄回,或到店自取。
注意事项
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
塞浦路斯使馆要求所有旅游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付费的酒店确认,提供付费的酒店确认函不一定获签,单提供未付费的酒店预订单一定不获签
领区划分
不分领区,全国受理
常见问题
塞浦路斯探亲访友单次要多久出签?
常规办理时长约 7-10,旺季、补材料或领馆抽查会顺延,建议出签后再订机票。
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分别是多久?
有效期 使馆批,停留期 使馆批,具体以领馆签发为准。
是单次还是多次入境?
当前产品为 单次入境,如需其他入境次数请咨询客服确认。
我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本产品办理地点为 广州。不分领区,全国受理如需跨领区办理,请先与客服确认是否受理。
需要本人去面试或录指纹吗?
是否需要面试、录指纹取决于目的国与签证类型,下单后我们会按领区最新要求逐项告知。
材料要原件还是复印件?
材料清单中已标注「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版」,标 ★ 的为必备项,按标注准备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