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3、个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1、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近半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尽量提供)。公司银行近半年对帐单(建议提供)。个人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2、中方英文派遣信原件,必需使用公司抬头纸、盖公章、负责人签名。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公司的时间、此行的目的、逗留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3、邀请函必须原件。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姓名、护照号码、公司职务、逗留天数、商务目的、费用谁付、保证其返回中国、联系方式、负责人签字。另必需提供奥地利公司出具的责任担保函原件(附公章和签字)。奥地利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双方商务往来证明:如双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或合同意向书之类(尽量提供)
5、财产证明一份。个人银行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清单上必需能看到本人的名字和卡号。存折复印件、银行存款(包括半年历史交易记录和银行存款证明)、车产、房产、股票等等(针对未曾去过欧洲的申请者,去过的申请者无需提供)
6、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一份。我公司可以代办。
7、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及酒店确认单。如我社提供,费用另计。
8、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客人需知:
1、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2、签证费1700元/人,拒签费1250元/人
3、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4、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特别提示:
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