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服务标准:
1.交通:专线高铁火车
2.用车:旅游车
4.门票:景点首门票
5.导游:地接导游
6.小孩标准:1.1米
7.不含费用:自费项目
8.此团委托韶关市风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八栋之103室韶关市风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建明:13802506565
备注:
相关优惠说明:若持长者证、军官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以景点实际公布规定为准;(注:长者优惠仅适用于手持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人士)
游客必须遵守上车时间,逾时10分钟不候,费用不退!
特别约定:
1、 通知客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入住酒店!
2、 有关法规: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航班、火车、轮船延误取消交通工具及航空管制等)造成行程延误或费用增加及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我社只负责协助办理相关事宜;未产生的费用我社按照实际成本退还。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意外险赔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3、 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不建议游客购物,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4、 旅客在旅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社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如未打电话联系的散团后有任何异议我社恕不受理。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及签字证明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5、 因游客个人原因,中途离团视为游客单方取消合同,费用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游客本人负责,并向导游出具书面形式的离团证明书(证明书内容需包含:离团原因,离团起讫时间、不退费用及责任自负等)。赠送项目发生优惠、免票、自愿放弃、或因航班时间、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赠送的,我社不退任何费用。
6、 景区参观游览期间禁止去景区明示不能进入的区域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7、 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本人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温馨提示:
1、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贯彻落实政府上级政策号召,于2013年1月份开始,广东绝大部分酒店已经取消免费一次性用品(牙刷、牙膏、梳子、香皂、须刨等),请提前通知好客人自带洗漱用品或自行酒店有偿购买并循环使用,感谢您的理解和对环保的支持。
2、韶关酒店无暖气设备,请提醒客人!
3、韶关菜系以清淡,精致为主,如不习惯广东口味,请提醒客人自带小吃。
4、广东属亚热带气候,旅游鞋是最方便的, 阳光很热情,所以您的防晒用品一定要有,墨镜、太阳伞、防晒霜更是必备。
5、自由活动尽量避免单独出行。导游与同行人员的手机、房间号必须记住。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牢记,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6、照相机、摄像机电池、胶卷、带子、充电器要准备充分。不要吝啬自己的胶卷,否则,回到家你就后悔莫及了。
7、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证件、钱币、车票、上述设备以及其他物品。
8、晕车、晕船者,搭乘前宜喝一杯冷水,搭乘时勿吃甜食。
9、登山,玩海,走沙滩,您一定会发现旅游鞋是最方便的,拖鞋也功不可没。皮鞋则只会带给您苦恼。
另在不减少景点项目的前提下我公司有权更改行程。
2:游历寺庙时请不要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乱动寺庙之物,尤禁乱摸乱刻神像,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
费用不含
自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