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包含
1. 住宿:全程欧洲四钻或同等级酒店(峡湾为特色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2. 用餐:行程注明8早餐所含15正餐,以中式五菜一汤为主(不含酒水),8-10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3. 国际交通:国际间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欧洲境内段机票(含机场税);
4. 用车:境外旅游巴士: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5-50座巴士,及专业外籍司机;
5. 国内交通:如遇香港往返航班:含深圳口岸至香港机场往返交通;
6. 门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含门票含讲解)。如景点因节日、政府行为、自身行为等原因关闭,则退回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替代。行程中带*的景点含门票费;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7. 签证:欧洲国家送签邀请和ADS团队签证费;
8. 保险:境外30万人民币医疗险。自备签证或免签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含
1、 1.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 司导服务费及官导服务费:另付全程司导服务费:EUR 90 / 人;因境外目的地有小费文化,团友须另付欧洲境内中文导游和司机服务费;为了感谢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及热忱服务,请另付上小费EUR 1/人。
3. 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4钻400人民币/人/晚。5星夜游船630元人民币/人/晚,游船旺季单舱差有升幅,请咨询旅行社)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2、 4. 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5. 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